2024年紹興市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月工資→2260元
最低小時工資→22元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4〕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從2024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2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檔2490元、第二檔2260元、第三檔2010元。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第一檔24元、第二檔22元、第三檔20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1〕2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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