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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外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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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外吸收是一種特殊類型的口腔疾病,目前其病因和發病機制尚不明確,且臨床表現復雜多樣。

美國牙髓病學協會將“吸收”定義為一種導致牙本質、牙骨質或骨組織喪失的生理性或病理性過程。

生理性的吸收:見于乳牙,可使乳牙脫落,恒牙順利萌出;

病理性牙體吸收分2種:

牙內吸收也被稱為髓腔內吸收,是指正常的牙髓組織肉芽變性,引起髓腔內部牙體硬組織吸收,并逐漸向周圍的牙本質層進展的病變;

牙外吸收是在牙周內產生的,吸收過程由外到內,其病因和發病機制復雜多樣,患牙可長期無任何臨床癥狀,若未能得到及時治療,將可能導致恒牙早失。

分類

根據其臨床和組織學表現,牙外吸收可分為5 種類型:

(1) 外部表面吸收

通常在牙創傷之后發生,屬于自限性疾病。

(2) 外部炎癥性吸收

炎癥性牙外吸收是指在感染、壓力、創傷及正畸治療等多種物理化學因素刺激下人體自身免疫系統溶解牙根外表面硬組織的病理性過程。屬于最常見的類型,嚴重時可導致牙體牙髓病、牙周疾病,甚至牙缺失。

主要與創傷性損傷、牙周炎和正畸治療的類型相關。如在正畸治療過程中,使用強的矯治力( 特別是侵入性和傾斜的力量) 和延長治療可造成根吸收的增加,而間斷力可比持續力導致較少的牙根吸收;慢性炎癥和牙髓壞死由于可能會產生局部刺激,也可能造成對牙體吸收;根尖周炎亦可能造成根尖部牙體吸收。

誘發因素

局部因素:

壓力因素:包括外傷、咬合創傷、腫瘤、埋伏阻生齒的壓迫、不當正畸力的施加等,它們一方面可直接損傷受壓組織,另一方面可啟動相關分子的表達從而激活破牙/骨細胞的吸收過程;

感染因素:指牙齒發生細菌感染,包括單純感染性的牙髓病、牙周病,及外傷導致的根管暴露、牙周膜撕裂而形成的感染通道等。外傷可致使牙本質小管暴露,使根管系統中的細菌和(或)其產生的內毒素通過牙本質小管到達牙周膜。由于細菌易定植于牙根外吸收區域并形成生物膜,可激活破骨細胞,從而加重牙根表面的炎性吸收過程。

全身性因素:有研究發現給予老鼠低鈣及低維生素D飲食后其可表現出明顯的牙骨質溶解癥狀,且牙骨質礦化功能出現異常;體外間歇性給予甲狀旁腺激素可促進牙骨質形成,同時抑制機械拉力刺激下牙骨質的分解代謝;患有過敏性疾病的患者接受正畸治療后,牙根外吸收的發生率較正常人高;而口服阿司匹林對治療該類人群牙根外吸收有一定療效。

(3)外部牙頸部吸收

齦溝中的微生物或由微生物導致的纖維性或骨性疾病中,微生物作為間接因素可激活吸收過程的發生。

牙頸部外吸收是一種很少見的牙根外吸收形式,發生于上皮附著下方的牙頸部區域,多發生于單顆恒牙;當在同一牙列中同時累及3顆以上的牙齒時稱為多發性牙頸部外吸收。

牙頸部外吸收是一個動態過程,涉及牙周組織、牙本質和牙髓組織。病因非常復雜,有研究認為主要是物理性和化學性的創傷:物理性的因素包括正畸治療、牙移植、創傷、夜磨牙和引導組織再生術等;化學性因素則主要與牙內漂白藥物的應用有關。

也有學者將致病因素分為局部因素和系統性因素:

局部因素:正畸治療、外傷、磨牙癥、口腔衛生差、錯畸形、牙齒內漂白、鄰牙的拔除、吹奏樂器、牙周手術、牙齒再植、修復或牙髓治療、雙磷酸鹽的使用等;

系統性因素:包括激素水平紊亂如甲狀腺功能亢進和甲狀腺功能減退、帶狀皰疹病毒、人感染貓科病毒、Paget’s病、懷孕、骨質疏松、Turner’s綜合征、動脈粥樣硬化、肝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和放射治療等。

當沒有明確的致病因素時,則稱為特發性牙頸部外吸收;若多發生于多顆牙齒,稱為多發性特發性牙頸部外吸收(multiple idiopathic external cervical resorption)。該病極為罕見,國內外相關報道僅30多例,多發生于年輕女性,與全身因素非常密切。

(4)外部替代性吸收

牙齒脫位損傷是替代性吸收的主要原因。當刺激因素不存在、消失或通過臨床干預被去除時,牙根外吸收會迅速停止;當受損面積小于20%時,2~3周內即可形成新的牙骨質樣組織;受損面積過大(超過20%時),骨改建的速度快于牙骨質樣組織的形成速度,牙根外表面被破骨細胞吸收,同時被骨組織所取代,使得牙與頜骨粘連在一起,缺少牙周韌帶的緩沖,也被稱為置換性吸收。

(5) 暫時性根尖破壞

通常發生于牙創傷之后,屬于暫時現象,可在1年內發生根尖吸收并在1年內恢復正常。

臨床表現與診斷

外部表面吸收患者通常無自覺癥狀,主要表現在牙骨質表面的一條淺溝,有時可以擴展至牙本質的最外層。X 線片上有時表現為牙根表面的細小不規則影像,但硬骨板和牙周膜正常。

外部炎癥性吸收通常沒有任何臨床癥狀,但可形成與根尖周炎相同的病理學表現。吸收程度可通過三維影像進行分級,一般用釉牙骨質界到根尖的體積來代表吸收量。輕度外吸收是指牙根體積減少小于原有體積的10%,中度是指牙根體積減少在10~20%,當牙根體積減少超過原有體積的20%時視為嚴重根外吸收。

0 度:牙根無吸收;1 度:根尖區牙根輪廓不規則;2 度:牙根長度吸收小于2mm;3 度:牙根長度吸收大于2mm,但小于牙根長度的1/3;4 度:嚴重的牙根吸收,吸收大于4mm或超過牙根長度的1/3。

外部牙頸部吸收,在臨床上可能表現為牙頸部呈粉紅色、無痛,由于多數病變通常無癥狀或在常規影像學檢查中被發現,可對臨床診斷造成一定的困難。當合并牙髓或牙周感染時,可能會出現相應的臨床癥狀。診斷的重要標準是X線片牙頸部區域的透射影及環繞髓腔外周的牙本質層的阻射影。若病變長期,由于空腔表面礦化修復組織的沉積,還可見鈣化斑點影像。

錐形束計算機斷層掃描(cone beam computed tomography,CBCT)對于病變程度的評估更加準確,更適用于牙頸部外吸收的診斷和治療計劃的制定。值得注意的是,在病變發展的全過程中,患牙牙髓的熱、叩診反應及電活力測試可能一直在正常范圍內。

Heithersay根據吸收程度的不同,將外部牙頸部吸收分為4級,成為臨床制定治療計劃的指導方針。

1級: 吸收達牙本質的淺層; 2級: 吸收接近于冠部髓腔,沒有或幾乎未擴展至根部牙本質; 3級: 吸收涉及冠部牙本質,并延伸到牙根的冠1/3 處; 4級: 吸收超過牙根的冠1/3。

替代性吸收在臨床上表現為牙齒動度消失,具有特征性的金屬叩擊音。

暫時性根尖吸收牙髓活力測驗正常,在X 線片上表現為牙周膜間隙增寬,根尖末端平滑。

綜上,牙外吸收的診斷需要根據其臨床特征和影像學表現共同確定。此外,外傷史、治療史等也有助于其診斷。

治療

治療成功率與吸收的類型、位置和大小有關。由于牙外吸收通常是被偶然發現,因此早期發現十分重要。一些學者建議固定矯治患者應每6個月拍1次X線片,若出現牙根尖吸收,應立刻暫停治療,并將牙齒被動結扎2~3個月。

治療方式的選擇取決于病因和牙外吸收的類型、范圍:

(1)牙根尖外吸收:若牙齒沒有癥狀,牙髓有活力,不需進行牙髓治療或根尖手術,僅需消除咬合創傷或壓力即可;若出現牙髓壞死,或感染相關的吸收,臨床診斷需十分慎重,要對牙髓活力進行明確的判斷,如確定牙髓出現不可逆炎癥,在消除咬合創傷或壓力的同時要進行牙髓治療。

控制感染是成功的關鍵。可使用徹底有效的化學性藥物(如5.25%的次氯酸鈉聯合超聲波沖洗)進行根管消毒,并根管內封藥(氫氧化鈣糊劑)來消除根管內的細菌。

(2)牙頸部外吸收:主要治療目的是維持其功能,并改善其美學效果。因此探查到缺損部位十分關鍵,治療效果取決于病變的部位、嚴重程度及患牙的恢復能力。具體治療方案的制定主要依靠臨床醫生的經驗和患者的病情:

a. 體內修補

當病變范圍較小、未累及牙髓時,徹底清除病變組織后可用樹脂或玻璃離子粘接修復缺損;當病變已近牙髓時,建議使用生物活性類材料(如iRoot或MTA)行間接蓋髓或直接蓋髓術,然后用樹脂或玻璃離子粘接修復。治療時可借助牙科顯微鏡或微型放大鏡,必要時可在切開翻瓣后進行修補。

b. 體內修補+根管治療

當病變累及牙髓或患牙已發生牙髓炎、牙髓壞死、根尖周炎時,需進行根管治療。

治療需借助牙科顯微鏡或微型放大鏡,必要時在切開翻瓣后進行修補;清理和修復牙頸部外吸收缺損時,可在根管內插入合適錐度和粗細的牙膠尖以維持根管通暢;頸部外吸收缺損修復完成后需及時關閉黏骨膜瓣進行縫合,并完成患牙的根管治療。

c. 體外修補后再植

對于伴發牙髓癥狀卻無法通過手術或非手術方法完成根管治療的患牙,可采用體外修補后人工再植的方法。

注意:伴有嚴重牙周病、牙根較長或較彎、拔牙過程中可能會發生冠折或根折的牙齒不建議進行再植。

d. 定期復查

當患牙無治療價值且無自覺癥狀時,可讓患者定期隨訪,觀察患牙病變的進展情況。

復診時應仔細詢問患者患牙有無牙髓炎或根尖周炎癥狀,并對患牙行全面臨床檢查,包括:牙周健康狀況、病變區域、牙冠是否變色、牙髓的狀態及影像學表現。根據臨床檢查和影像學檢查結果與患者約定下次復診時間。

e. 拔除

當患牙病變范圍較大,無保留價值時,建議直接拔除。此時,由于患牙頸部抗折能力明顯降低,拔牙時易發生折斷,應盡量采用微創的方法以降低牙折和牙槽骨骨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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