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假是強制性的嗎?附育兒假工資計算標準!其實,育兒假在西方國家一開始就是一種福利待遇,但從2021年5月開始,國家也在大力鼓勵各地區開始實施育兒假,截至2021年底,已經有很多地區開始試行育兒假,育兒假雖然沒有像產假一樣通過立法,但在各地區省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對親子教育有明確規定,那么育兒假是國家規定的工資嗎?是否具有強制性?
育兒假的工資是國家規定的嗎
雖然國家沒有明確強制企業或地方實行育兒假,但國家鼓勵我區實行育兒假,我區根據國家政策修改實施了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子女在三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可享受累計10-20天的育兒假。在育兒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按正常標準發放,也就是說,育兒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
所以,如果本地區已經開始實行育兒假,那么育兒假的工資就是國家規定的,但每個地區的政策不同,育兒假的天數也不同,但值得注意的是,育兒假與產假不同,產假只針對女性,而男性只有15天的陪產假,但育兒假是男女都有10天到20天。
育兒假是強制性的嗎
實際上,目前已經有二三十個省完成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對于企業是否有強制性的育兒假,有兩種態度。
一種是強制育兒假,目前大多數省份都是這樣規定的,比如北京的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在孩子三歲前,夫妻雙方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按每年一個孩子計算。
天津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還規定,只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生育子女的制度,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每年應給予10天的育兒假,這是強制性的,育兒假被視為出勤。
例如,《吉林省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地區,企事業單位應設立育兒假,沒有條件的地區,企事業單位不需要設立育兒假。沒有必要,主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