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證是由自愿只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頒發的光榮證。這是一種榮譽的證明。自國家放開二胎政策后,2016年1月1日,不再發放獨生子女證。
但國家也考慮到新政策出臺前(2015年12月31日前),不愿生育二孩的育齡婦女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享受獨生子女獎勵政策。
很多家庭還不知道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條件和注意事項。那么今天就給大家帶來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流程以及相關補辦和注意事項。讓我們一起學習吧!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一、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國家授予自愿終身只生一個孩子的夫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榮譽。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1、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開始實施,不再發放 《獨生子女光榮證》 。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改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5年12月30日《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通過。2016年1月1日起,國家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時實施。
廣東省衛計委表示,根據國家“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新規實施后,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優惠待遇。但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可按規定的條件和標準繼續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和優惠政策。
已經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夫妻,新規后再生育子女的,不再繼續獎勵。但是之前已經享受的待遇不需要退還。
2、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全面二孩”政策
2015年10月29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我國將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提倡按政策生育。自愿生育一個子女的父母,不再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優惠政策。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按照規定的條件、標準和年限繼續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和優惠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要求再生一個,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優惠政策。之前享受的就不用退了。
3、2015年12月21日,計生法草案 刪除獨生子女獎勵規定
2015年12月2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首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建議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明確全國統一實施普遍兩孩政策,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定條件的,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孩子。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同時明確,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普遍兩孩政策不相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關于獎勵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的規定。同時明確,根據《老年人養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將獲得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