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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減肥?低碳水化合物比限制熱量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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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及其相關代謝性疾病已成為全球重大公共衛生挑戰。研究顯示,從1993年到2015年,肥胖(BMI≥27.5 kg/m2)從4.2%增加到15.7%,腹部肥胖(男性≥90cm,女性≥80cm)從20.2%增加到46.9%。

據推測,到2030年,中國超重/肥胖率將達到驚人的65.3%。肥胖的特征是脂肪組織過多,肥胖還伴有一系列并發癥,包括2型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心臟病、中風和癌癥等。因此,開發有效治療肥胖的方法非常重要。

圖源:Obes Facts. 2019 Mar; 12(1): 40–66.

近年來,多種形式的減重干預措施逐漸被應用于臨床實踐并寫入指南,通過改變生活方式來減肥已被證明是體重管理的基礎,而飲食干預是肥胖患者體重管理公認的主要減肥策略。

飲食干預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限制熱量飲食,能夠改善代謝健康和葡萄糖穩態;另一類是低碳水化合物飲食,不限制熱量。一些試驗顯示,低碳水化合物飲食比低熱量飲食更能減重,而另一些試驗則報道兩者無差異。這些發現使飲食干預研究的解釋復雜化。

2023年5月23日,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內分泌代謝科陳宏教授、張惠杰教授團隊,在BMC 發表了題為The of and on and in /obese : a multi- trial的臨床研究報告。該研究基于一項12周的隨機對照試驗,比較了單獨限制熱量飲食(低熱量,高至中度碳水化合物)與單獨使用低碳水化合物飲食(低碳水化合物,無卡路里限制)的減肥效果,發現低碳水化合物飲食對減輕體重更有效。

更重要的是,同時限制熱量和碳水化合物攝入能夠更加降低肥胖或超重個體的BMI(身體質量指數),改善機體代謝。

doi:10.1186/-023-02869-9

該研究共納入302名18-65歲男性或女性受試者,BMI至少是24以上,排除了有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未控制的高血壓、胃腸道疾病、慢性肝炎、胃腸手術史以及對豆類、小麥和牛奶等蛋白質過敏史的人,此外,如果參與者服用了減肥藥物或預期參加減肥計劃,也被排除。

受試者均采用隨機入組原則,以 1:1:1:1 的比例,隨機分配到不限制能量攝入的正常飲食對照( diet, NC)組、限制熱量(-, CR)組、低碳水化合物(low- diet, LC)組、限制碳水化合物和熱量(LC + CR diet)組。

其中,對照組的飲食遵循熱量比例為55% ~ 65%來自碳水化合物,30%來自脂肪,20%來自蛋白質;CR飲食組每日卡路里攝入限制在1200-1500千卡;LC組限制碳水攝入,熱量攝入比例改為26%來自碳水化合物,50%來自脂肪,24%來自蛋白質;LC + CR組限制每日卡路里為1200-1500千卡,熱量攝入比例與LC組一致。

為保證飲食結構,LC組和LC + CR組的參與者食用標準化營養棒,作為低碳水化合物替代品,代替每日午餐、晚餐的主食,并食用低碳水的谷物,蔬菜,水果和豆類。飲食干預時間為12周。該研究主要關注BMI的變化,以及體重、腰圍、腰臀比、體脂和代謝危險因素的變化。該研究在入組時(即基線)及干預4、8、12周后,使用身體成分分析儀對體脂進行測量,并且采集血液樣本用于糖脂代謝、肝腎功能等血液生化指標檢測。

圖1:試驗參與者流程圖[1]

該研究發現,與對照組相比,限制碳水化合物和熱量(LC + CR)組體重減輕幅度最大,減肥效果最佳。當比較CR組和LC組之間的減肥效果時,作者發現低碳水化合物LC組飲食降低BMI效果比限制熱量CR飲食更強(見圖2),并減少了更多的腰圍和體脂。此外,這三種飲食干預方案均能改善血糖、降低總膽固醇。

圖2:四種飲食干預方案對BMI的影響[1]

盡管LC攝入了更高的卡路里,但LC飲食比CR飲食的體重減輕更強。對此,作者解釋道,一方面,低碳水化合物飲食可能對能量消耗產生比低脂飲食和高碳水化合物飲食更有利的影響,低碳水化合物飲食升高了酰基肉堿代謝物水平,可能促進了脂肪動員和能量消耗;另一方面,低碳水化合物飲食可能產生了與厭食作用相關的酮體。然而,這兩種飲食為什么有差異,其潛在機制仍需要進一步研究揭示。

可見,降低碳水化合物攝入比限制熱量更有利于減肥。將碳水化合物攝入量減少到總能量的26%以下,對于限制熱量的飲食改善體重是必要的,這對臨床實踐具有重要意義。作者推薦限制碳水化合物和熱量組合飲食,以快速改善超重/肥胖個體的脂肪沉積。

參考文獻:

1. D, L, D, et al. and - for Adult in Care. Obes Facts. 2019;12(1):40-66. doi:10.1159/

2.Sun J, Ruan Y, Xu N, et al. The of and on and in /obese : a multi- trial. BMC Med. 2023;21(1):192. 2023 May 24. doi:10.1186/-023-02869-9

撰文:su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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