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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愿生娃妻子起訴離婚,妻子起訴離婚獲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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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了離婚糾紛案件。雖然雙方生育權是平等的,但女性的生育權是身體權,男性的生育權是配偶權,兩者存在沖突時,法律優先保護女性生育權,女性想生就生。所以,就算是妻子擅自墮胎,丈夫也是無權主張賠償的。

丈夫不愿生孩子妻子起訴離婚

丈夫不愿生娃妻子起訴離婚

據相關新聞報道,近日在新疆烏魯木齊,天山區法院判決了一起離婚糾紛的案件。2014年,周華與丈夫王啟結婚。后來她發現自己與王啟在夫妻生活和生育子女方面存在無法調和的矛盾,兩人婚后幾乎沒有夫妻生活。

法院準予二人離婚

周華認為,“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的生育能力逐漸衰退,可他一直拒絕配合生孩子。”到現在她和王啟感情已破裂,所以要求與他離婚。

天山區法院審理認為,夫妻之間的生育權是平等的,不生育也不應當受到歧視,夫妻雙方生育意愿不一致的情況下,可通過解除婚姻關系,使欲生育的一方有可能再婚而實際享受生育權,故準予二人離婚。

網友熱評

針對丈夫不愿生娃妻子起訴離婚這個事件已經上了微博熱搜,對于此說法各有不一,一些人也在網上發表了自己看法,全民健康網整理了部分網友的觀點,大家可以看看。

一束花的浪漫如果夫妻生活正常只是避孕不想生育,那還無可厚非只是三觀不同,實在無法調和分手就好。 可是夫妻生活也沒有,覺得是同妻被騙了。卡布奇諾生育權平等本身就是個笑話!生不生完全是女性說了算!因為女性享有生育的自由。:需要男人時,生育權是平等的。不需要男人時,生育權又變成女人獨有。夕陽這男的估計是有什么隱疾吧?不想要孩子可以有很多措施,但他是直接不同房,那他結婚干嘛?堵親戚朋友,周圍鄰居的口?那你害人就不對了,干嘛耽誤本人的青春。

民法典婚姻規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

  1.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這一條明確了夫妻之間的生育權是平等的,當這種生育權糾紛無法調和時,就屬于夫妻感情破裂,調解無效,就應當判決離婚。

最近在新疆烏魯木齊發生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因丈夫不愿生娃妻子起訴離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通過解除婚姻關系,使欲生育的一方有可能再婚而實際享受生育權,故法院準予二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