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社會老齡化問題的加劇,為了優化現行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平衡發展趨勢,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于2021年9月26日宣布停止社會撫費征收管理(2002年8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7號發布)。雖然目前還沒有要求三個孩子的政策,但隨著現代撫養金的取消,三個孩子逐漸合法,可以在沒有罰款的情況下獲得許可。
現階段,我國采取了二胎政策,超聲三胎將面臨處罰問題。隨著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變化,社會撫養費一直在改革創新。過程如下:
1. 20世紀80年代初,為了減少人口的快速增長,我國逐步全面實施計劃生育政策的基本國策,超生罰款相伴;
2. 1992年3月,公布了《計劃外生育費用管理辦法》,超生罰款逐漸從純粹的行政處罰轉變為具有約束力和懲罰屬性的行政費用;
3. 1996年頒布的《行政處罰法》進一步明確了超計劃生育政策不能給予處罰,但可以征收計劃外生育費;
4. 2000年3月,中央政府8號文件明確規定實施社會撫費征收規章制度。同年,財政部、計劃生育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合作,將計劃外生育費改為社會撫費;
5. 2002年8月2日,國務院下令發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此后,社會撫養費完全取代了超生罰款,并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6. 2021年9月9日,國務院命令747廢除社會撫費征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