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辦法監護人及學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可選擇其中一所有空余學額的公辦學校報名,報名時須向學校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1.適齡兒童少年戶口本(必備);2.2023年在溫嶺辦理的流動人口管理積分卡;3.在溫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依據(原件可通過手機App現場查詢形式提供);4.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原件可通過手機App現場查詢形式提供)。錄取辦法
報名辦法
監護人及學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可選擇其中一所有空余學額的公辦學校報名,報名時須向學校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1.適齡兒童少年戶口本(必備);
2.2023年在溫嶺辦理的流動人口管理積分卡;
3.在溫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依據(原件可通過手機App現場查詢形式提供);
4.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原件可通過手機App現場查詢形式提供)。
錄取辦法
學校本著應招盡招的原則,根據空余學額招錄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若報名人數低于招錄人數,一次性給予全部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空余學額,則根據流動人口積分、繳納社會保險、在溫嶺辦理浙江省居住證、辦理居住登記四個條件依次錄取,如具備同一條件人數超過招錄人數,則依據具備該條件時長(流動人口積分大小)依次錄取。學校須在2月26日前,完成審核錄取工作,并將結果通過浙江省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上報給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
未被報名學校錄取的學生回原學校就學,原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若發現多校重復報名、提供虛假材料、違規操作或不符合條件的,則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