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檢查肝功能應掛產科或婦產科,部分醫院可掛圍產保健科。肝功能檢查屬于孕期常規項目,主要評估妊娠期肝臟負擔及并發癥風險,檢查流程與普通肝功檢測相同但需結合孕周特點解讀結果。
1、產科首診:
產科醫生會開具包含肝功能在內的全套產檢項目,妊娠12周建卡時即納入必查內容。孕早期重點排查妊娠劇吐導致的肝酶異常,孕中晚期則監測妊娠期肝內膽汁淤積癥等并發癥。產科能同步評估胎兒發育與母體肝功能關聯性。
2、婦產科分流:
未設立獨立產科的醫院通常由婦產科接診,醫生會根據孕周建議檢查頻率。如發現轉氨酶升高,婦產科會聯合消化科排查病毒性肝炎等非妊娠因素,但首診及后續復查仍以婦產科為主導。
3、圍產保健科:
三級醫院設立的圍產保健科專門管理高危妊娠,對存在慢性肝病病史或前次妊娠出現肝損的孕婦,該科室可提供個性化監測方案,必要時開展胎兒宮內安危評估。
4、急診處理:
妊娠期突發皮膚黃染、嚴重瘙癢或凝血異常時需掛急診產科,妊娠急性脂肪肝等危急情況要求多學科聯合救治。急診科會優先完成肝功+凝血功能檢測,并立即聯系產科病房收治。
5、轉診原則:
單純肝功能輕度異常無需轉科,持續ALT超過200U/L需轉消化科會診。合并膽汁酸顯著升高者應轉至妊娠期肝病專科,乙肝孕婦需同時感染科隨訪,但產檢主線仍歸屬產科管理。
孕期肝功能檢查前需空腹8小時,避免高脂飲食干擾結果。建議選擇產檢日集中采血減少奔波,穿著寬松衣物方便抽血。日常需觀察皮膚鞏膜黃染、尿色加深等異常,避免擅自服用護肝藥物。適當增加優質蛋白攝入,保證每日7小時睡眠有助于肝臟代謝,適度散步可改善妊娠期肝臟循環。出現持續乏力、食欲銳減等癥狀時應提前復診。